根据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(沪工程〔2022〕9号)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拟对下列12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:
一.下列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共8名
㈠ 普通本科生(3人)
031D17121杨鹏 031217240朱云青
031517216徐弘扬
2017年9月入学,修读到2023年9月(大六下)满规定学习年限6年。
㈡ 国际本科生(5人)
031417159爱苏 031417259呼兰
031417244以克叶尔 031417250达尼亚
031417266欧森
2017年9月入学,修读到2023年9月(大六下)满规定学习年限6年。
二.休学期满,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共4名
㈠ 普通本科生(1人)
031117208吴芳 2017年9月入学,2018年3月(大一下)休学后,始终未申请复学。
㈡ 国际本科生(3人)
031417150阿济济别克,2017年9月入学,2020年11月(大三上)休学后,始终未申请复学;
031417253敖特根巴特尔,2017年9月入学,2017年10月(大一上)休学后,始终未申请复学;
031417158巴哈,2017年9月入学,2019年9月(大三上)休学后,始终未申请复学。
上述学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,特在本网站公告。
拟退学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,学院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时间是2023年10月12日(周四)下午2∶00,地点在行政楼604室。
学院联系人:唐老师 联系电话:67791425
本网站公告视作已通知本人且无异议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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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